“低投入,高产出”论是一个流行在旅游界较为普遍的观念,该观念实际上确认了旅游产业比其他产业具有更高的投入产出率。那么,这一观念是否符合旅游产业的产业特点,是否符合旅游业发展的基本经济规律,我们认为,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们认为,持有“低投入”,高产出”论者,客观上忽略了下列我国旅游业发展中的一些问题。
要想在某一区域发展旅游业,除具备了旅游资源丰富度、奇特度等基本开发条件之外,它还需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作为该区域的外部条件,首先必须具有便捷可进入的道路和交通;作为该区域的内部,它必须具有方便游娱活动的道路和交通、商业网点、服务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的投入,绝非是低投入,而是高投入,并随该区域旅游业规模的大小,投入的资本呈正向递增。我国庐山风景名胜区,就是经过几十年的资本投入,才形成今天这样的规模。
旅游业是一个关联性、依托性较强的行业。这无疑给国家和地区发展旅游业节约了投入资本,即相关部门和行业的投入可以为发展旅游业所利用,但这并不能说明旅游业的投入是低投入,一旦对某些地区失去或不具备这样可利用的条件,那么,它还是低投入吗?我国一些贫困地区的旅游业发展之所以举步维艰,其原因之一,就是在没有可利用的先期条件下,投入资金出现较大缺口所导致的。
忽视了旅游产品的双重属性,无形性和有形性。旅游产品包括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有形产品容易作出投入计量,无形产品则障碍较大。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无这方面的法规。但难于作出投入计量,不等于没有投入。旅游产品的无形产品生产,主要依赖于旅游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高低等因素形成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而这部分的投入是较大的、长时期的,它的投入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旅游企业的经济效益。如果旅游企业忽视了这部分投入,无疑将对旅游企业的发展形成阻碍。这就是现在常见的“星级的设施,低档的服务”现象。
形成“低投入,高产出”的另一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目前旅游市场中采取的集中资源配置制度,使旅游资源的价值未能按市场规则运行,大多数被无偿使用,开发者不必为获得旅游资源的使用权而付费,这样形成的“低投入,高产出”的错觉。国家的集中资源配置制度,不利于旅游资源的保护。
“低投入,高产出”最有可能引起的后果,就是旅游企业盲目进入市场,从而形成重复建设和过度进入,即资本投入重复率较高和企业市场成活率普遍较低的问题。这一后果,将导致我国旅游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和阻碍资本在市场上的最佳营运,进而影响到我国旅游业的持续发展。